小区门口餐饮店能开吗吗
小区门口餐饮店是否能开,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和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确保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审批条件
开设餐饮店需要符合工商、消防、卫生等机关的审批条件。例如,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
小区规划
小区建设时,国土部门的建设规划中门面部分如果是商用性质且不违反上述要求,可以设置餐厅。
有些小区可能不允许在小区门口开设餐饮店,特别是重餐饮带明火的店铺,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工商局。
邻里意见
开设餐饮店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等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以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