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办幼儿园的条件
在南京开办幼儿园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手续,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基本办学规模和条件
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一百人。
幼儿园办学条件需达到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经费来源和注册资金
有稳定经费来源,启动资金不少于二十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
注册资金十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
场所和设施
需要有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和室外空间。例如,招收60名幼儿时,室内总面积需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
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人员配备
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园长和行政负责人。
教师、保育员、园长、财务、教研主任、保健医生、后勤厨务、保洁员、保安等教职员工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培训。
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得超过1:12,其中教师与幼儿比例不能超过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