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离婚手续流程

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通常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两种方式的流程概述: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子女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财产证明等。

签署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需自愿并协商一致,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等待冷静期:

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开始计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无异议,可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

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等。

法院审理:

法院立案后,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则安排庭审。

判决:

法院审理后,根据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领取离婚证:

判决生效后,双方可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请注意,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冷静期为30天,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