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离婚手续流程
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通常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两种方式的流程概述: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子女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财产证明等。
签署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需自愿并协商一致,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等待冷静期:
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开始计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无异议,可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
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等。
法院审理:
法院立案后,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则安排庭审。
判决:
法院审理后,根据情况作出离婚判决。
领取离婚证:
判决生效后,双方可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请注意,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冷静期为30天,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