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餐饮 > 日照餐饮废水氨氮标准 日照餐饮废水的氨氮标准如下:对于餐饮和食品加工等行业,经处理的污水的氨氮排放量不得超过 2.5mg/L。对于食品包装行业,经处理的污水的氨氮排放量不得超过 1.5mg/L。因此,日照餐饮废水的氨氮排放标准根据行业类型有所不同,分别为2.5mg/L和1.5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