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办理过程中是否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灵活用工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逐渐受到企业和员工的青睐。灵活用工的办理过程涉及到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遵循,其中是否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进行详细探讨。

一、灵活用工的定义及特点

灵活用工,又称非全日制用工、临时用工、兼职用工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合同约定,按照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实现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和终止。灵活用工具有以下特点:

  1. 劳动关系灵活:灵活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进行调整,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2. 工作时间灵活:灵活用工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不受传统工作时间限制。

  3. 劳动报酬灵活:灵活用工的劳动报酬可以根据工作量和贡献度进行调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4.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灵活:灵活用工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二、公司章程修正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对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方面具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提出修改建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

  2. 审议通过:修改建议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3. 提交修改案:修改案需提交给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4. 公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修改案进行审核后,予以公告。

三、灵活用工办理过程中是否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1. 灵活用工模式与公司章程的关系

灵活用工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直接冲突。公司章程中关于用工模式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正式员工而言,而灵活用工模式属于非正式用工范畴。


  1.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在办理灵活用工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原因如下:

(1)灵活用工模式并不直接涉及公司章程中的内容,如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

(2)灵活用工模式属于公司内部的用工管理事项,不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3)灵活用工模式的实施,可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内部规章制度等方式进行规范,无需修改公司章程。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1)公司章程中存在与灵活用工模式相冲突的规定,如禁止兼职等。

(2)公司进行重大改革,涉及灵活用工模式的调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四、总结

综上所述,在办理灵活用工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灵活用工模式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直接冲突,可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内部规章制度等方式进行规范。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司章程中存在与灵活用工模式相冲突的规定,或公司进行重大改革,涉及灵活用工模式的调整,可能需要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企业在办理灵活用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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