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商铺消防要求

餐饮商店的消防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消防报警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餐厅通常需要设置消防报警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进行灭火。

自动灭火系统:

对于喷淋系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等,以及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都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此外,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也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消防软管卷盘: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公共建筑,如果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电气设备安全:

餐厅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装饰灯具的功率不得超过60W,且必须固定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不得靠近可燃物。液化石油气炉、酒精炉和木炭炉等应慎用或禁止使用,最好使用固体酒精燃料。厨房内的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受潮。

燃气和化学品管理:

厨房内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得用于楼层厨房,煤气、天燃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应急疏散:

餐饮场所应保持通道及出入口畅通,不得堵塞。举行宴会和酒会时,人员不应超出原设计的容量。应急出口应保持畅通,消防车道要能够正常通行,方便人员施救。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店铺经营者需要明确店内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责任明确。

消防安全审查和检查:

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餐饮商店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作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营业。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餐饮商店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和风险。建议餐饮商店在设计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消防法规,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