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青岛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应具有独立运营和独立核算的能力。

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即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属于国家明确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应拥有与其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相应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以支持其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