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复产
餐饮单位复产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措施:
填写和提交相关资料
填写《餐饮业复工备案表》。
制定《餐饮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方案》,适用于大型以上餐饮单位。
编制《餐饮业复工人员信息汇总表》。
备案和公示
将上述资料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认可后,即可复工复产。
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餐饮业复工备案表》。
防疫措施
恢复经营前必须准备好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并保持环境清洁,营业中开窗通风。
对经常触摸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每天在营业期间消毒2~3次。
每日对经营场所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等进行集中消毒,主动关停空间封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的场所。
员工管理
所有员工必须持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上岗。非本店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店内。
若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咳嗽、流涕、发热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立即向当地政府防指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