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违反环保处罚条例
餐饮店违反环保处罚条例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大气污染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未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专用烟道
未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环保设施清洗维护
未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根据《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如实记录清洗、维护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其他环保违法行为
其他环保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其他环保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拘留等处罚。
建议
餐饮店应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避免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应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记录相关信息。对于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应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