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景观设计法规
绿化景观设计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绿化规划与设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依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且设计方案需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园林景观设计规范
园林景观设计应遵循《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等相关标准,注重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
设计时应考虑周围环境特点,保证园林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等相关规范。
城市绿化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应依据《西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对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境的行为有明确的禁止和处罚规定,如《办法》中规定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