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指界通知书送达要求
测绘指界通知书送达要求如下: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调查人员可以直接将指界通知书送达给指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保通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邮寄送达:如果直接送达有困难,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指界通知书送达给指界人,确保通知能够到达指界人手中。
送达内容
通知书内容:指界通知书应包括土地坐落、指界时间、集合地点、通知日期、经办人等信息,以便指界人了解具体的指界安排。
携带证件:指界人或其代理人到现场指界时,应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土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便确认身份和权属。
送达时间
指界时间:通知书应明确指界的时间,以便指界人提前安排时间参加指界活动。
提前通知:调查人员应提前通知指界人,确保指界人能够按时参加指界,避免因未按时出席而按违约缺席指界规定处理。
送达确认
签字确认:指界完成后,指界人应在《地籍调查表》或《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确认权属界线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