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用回收的油
火锅店使用回收油是 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并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法律依据
使用回收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使用回收油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责任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具体案例
岳池县某火锅店因使用回收油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被判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回收油及其工具,同时终身禁业。
成都市高新区火锅店因使用回收油被拟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终身禁止相关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嘉陵区某火锅店因使用回收油被执法人员发现,并承认了违法行为。
处理措施
监管部门对使用回收油的火锅店进行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许可证、终身禁业等。
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健康受到威胁,可能引发腹泻等疾病。
经济利益
火锅店通过使用回收油节约了大量成本,但这种做法是以牺牲消费者健康为代价的。
综上所述,火锅店使用回收油是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同时,火锅店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