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商务餐饮标准

中型商务餐饮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界定:

面积和容纳人数

中型餐馆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平方米(不含15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

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餐饮企业。

设施和服务

餐厨比例要达到2:1。

配有凉菜间,并具备足够容量的消毒设备和冷冻、冷藏设施。

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清洁用水池并标志明显。

具备“三刀、三案”(生、熟、面)并标志明显。

工作人员具有两套以上的统一工作衣帽,能出示有效的健康证。

具有防尘防蝇设施,具有足够容量的垃圾桶。

各种制度及操作规范上墙,索证索票制度齐全,原料台账健全,餐厨废弃物去向记录制度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