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口申请

申请南京户口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

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落户南京的条件

“三投靠”人员

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须凭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