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折旧年检

厨具的折旧年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厨房用具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通常为3年。

食堂灶具

食堂灶具通常归类为机器设备,其折旧年限一般为10年,但可以根据使用频率和保养情况适当调整。

其他相关规定

机器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年。

其他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为4年。

供热系统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1年到18年。

建议

对于一般厨房用具,如电饭煲、洗菜盆等,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5年进行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