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集体费

餐饮集体费是否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以及具体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可以总结如下:

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GB/T 16403-1996),集体聚餐的餐费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

员工聚餐的费用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会计处理

当聚餐被视为对员工的福利时,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具体账务处理包括:

计提: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按人员部门划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月末分配: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期末结转损益: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税务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聚餐费用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受“工资薪金支出”14%的限制。

在增值税方面,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视同销售,但是用于集体福利,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