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原材料验收温度

餐饮原材料验收的温度要求如下:

冷藏类原辅料:

应维持在7℃以下。

冷冻类原辅料:

应维持在-18℃以下,并且收取时应为冷冻状态。

热的原辅料:

应维持在60℃以上。

此外,对于冷藏食品在查验期间的温度要求:

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不得超过4度。

建议在验收餐饮原材料时,使用合适的温度计(如金属柱或热电偶温度计)进行检测,确保温度符合上述要求,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