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餐饮 > 餐饮原材料验收温度 餐饮原材料验收的温度要求如下:冷藏类原辅料:应维持在7℃以下。冷冻类原辅料:应维持在-18℃以下,并且收取时应为冷冻状态。热的原辅料:应维持在60℃以上。此外,对于冷藏食品在查验期间的温度要求: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不得超过4度。建议在验收餐饮原材料时,使用合适的温度计(如金属柱或热电偶温度计)进行检测,确保温度符合上述要求,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