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培养类型怎么填写
博士培养类型怎么填写
在填写博士培养类型时,您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培养方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培养类型及其特点:
非定向培养
属于国家计划内培养。
入学时需将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培养单位。
在学期间享受学校助学金。
毕业时通过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培养
入学时不转户口及人事关系。
在学期间由原单位发放工资。
原单位需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委托培养
属于国家计划外培养。
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
入学时不转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
在学期间由委托单位发放工资。
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协议就业。
自筹资金培养
属于国家计划外培养。
培养经费由学校、导师和考生自筹。
入学时可将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培养单位。
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协议就业。
对于在职博士的培养方式,通常需要填写为“定向就业”,即单位委托培养。这意味着在入学前,您需要与工作单位签署人员委托培养协议,且在学习期间,个人档案等仍然留在工作单位,您可以在工作之余学习课程。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培养类型,并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