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培养类型怎么填写

博士培养类型怎么填写

在填写博士培养类型时,您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培养方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培养类型及其特点:

非定向培养

属于国家计划内培养。

入学时需将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培养单位。

在学期间享受学校助学金。

毕业时通过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培养

入学时不转户口及人事关系。

在学期间由原单位发放工资。

原单位需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委托培养

属于国家计划外培养。

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

入学时不转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

在学期间由委托单位发放工资。

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协议就业。

自筹资金培养

属于国家计划外培养。

培养经费由学校、导师和考生自筹。

入学时可将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培养单位。

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协议就业。

对于在职博士的培养方式,通常需要填写为“定向就业”,即单位委托培养。这意味着在入学前,您需要与工作单位签署人员委托培养协议,且在学习期间,个人档案等仍然留在工作单位,您可以在工作之余学习课程。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培养类型,并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